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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回答:国家为了推广体育事业,鼓励集约节约用地,可以考虑合理把限制空地改造为临时性足球场。
最后回答:2012年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
最后回答:(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应当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建设项目;本集体经济组织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拟订置换方案,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后,依法安排其...
最后回答: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
最后回答:(一)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二)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的;
最后回答:治理开发“四荒”的具体要求: 1.实行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都有参与治理开发“四荒”的权利,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权。 3.治理开发“四荒”,应做...
最后回答:您好,对于闲置土地应该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2年、依法应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收回条件的,也要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一年不满2年的,按出...
最后回答:所谓征收应该只属于当地政府的一种“预征”行为,直到现在办理了真正的征收审批手续后才开始支付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土地未经审批不存在所谓的闲置,顶多只能说政府征用(不是征收)集体土地进行抛荒,2年农作物产值赔偿事项除了政...
最后回答: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七条规定: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最后回答:从我国目前立法来看,一旦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就会无偿收回,这种情况下只是通知抵押权人,但抵押权是得不到保障的 说白了收回是为了公共利益,抵押权是个人利益,在我国公共利益是大于个人利益的,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在国外则...
2017年养老金新政,对于农民有哪些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