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我大伯花了1000元买一块地,种种原因没有盖房子,后来我爸在他那打工没发工资给我爸就直接口头承诺把地送给我爸盖房子了,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转名字。结果花了差不多10万元左右把房子盖好了,一直都是我爸用来出租。现在土地值钱了,价值几百万,大伯却要收回来,土地使用证都是写大伯的名字,他说要无偿收回。请问这种情况能打官司吗?我们有胜算吗?ps大伯现在年老了,完全不讲道理,他的儿子就是我的堂哥就更不讲道理了,以前坐过牢的,一说这件事就喊要砍人!
很多村民可以作证,而且我们的所有亲戚也可以证明的,这种情况打官司有胜算吗?结果会怎么分?
没有留下当然盖房子的单据了,只有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