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金土地! 请
客服热线:400-855-6119  |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您的问题或关键字 我要提问
年前父亲得知,某村户主在该村有两处宅基地,一处要转让。父亲与该户主签订转让协议并交付该村大队八千元?

提问者:0023016  |   提问时间:2017-11-03 17:28:09  |  问题分类: 热点专题>宅基地 


问题描述:

两年前该户主去世,随即该户主儿子要求与父亲打官司企图收回宅基地。 (因为父亲当时的疏忽大意,不懂法律。不知道城镇户口是不可以在农村购买宅基地的,这种行为和签订的协议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115 | 回答时间2017-11-03 17:28:09

    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基地”的政策。所以该户主不可能有两处宅基地,应该一处是宅基地另一处是承包地。题主首先要搞清楚你父亲买来的是哪一块?1,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有条件转让的。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同意,可以将建造的住房转让给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村民。住房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如果题主父亲当初买的是宅基地而且手续齐全的话是受法律保护的,不怕他儿子告。2,承包的土地也是集体所有的,承包方是不能转卖的。而且承包地作为农用地不是建设用地,未经批准而开发住宅楼建设是违法的,承包方不按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也就是说如果你父亲买的是承包地,户主儿子告你父亲的结果是两败俱伤,最后村集体收回承包地。综上,题主不要着急,村大队收了你父亲八千元,很可能你父亲买的就是宅基地。万一买的是承包地,那村干部涉嫌违法操作,户主儿子要告你,让村干部处理吧,没准他比你还着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