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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问题

提问者:022577  |   提问时间:2014-10-14 10:50:57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问题描述:

各位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是陕西大荔人,我们村上好几户人家的地,让村干部给以每亩1万的价征了,他们又以每亩3.8万的价买给了陕富面粉厂,他们几个把征地的款全部私分了,现在正在盖厂房,还没任何手续,也没任何补偿,地是我们自己的,没征以前每年都有粮补的。现在竟然没那个部门管。难道中国真这么黑吗,连几个村官也管不了。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22578 | 回答时间2014-10-14 11:02:58

    如果你真心要为你村的所有村民解决这件事的话,有一个途径供你参考,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组织一批村民把你说的那“几个村官”挨个罢免掉,然后组织新的村民委员会,由新的村委会出面去追究他们的责任。当然,这件事很复杂,恐怕你不会去干,或者你干不了。各人有各人的难处,自己的事情还是要自己管,如果你自己的权利你不去行使,而仅仅是上网喊冤的话,谁也帮不了你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