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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款如何分配,

提问者:022761  |   提问时间:2014-10-14 11:47:22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问题描述:

村里今在建高速,政府征收了不少私人田地,由于征收的个人田地有多有少,村委决定个人田地补偿款上交百分之四十到村委,再由全村平均分配,村民很多不同意,现意见很大,村委的做法合理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22762 | 回答时间2014-10-14 11:52:45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1、土地补偿归社集体所有2、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款归所有者所有。二、征地款分配:1、应以本社现有农村户籍人口分配一定的比例。2、应以村民所尽义务的多少分配一定的比例,未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3、回迁人员应参看所尽义务的多少分配一定的比例。4、已迁走的人员,已死去的人员,应看迁出前销户前所尽的义务的多少分配一定的比例。5、外嫁女户口未迁走的尽了村民义务的应全额同等参与分配。6、失踪人员,生死不明的,失踪前尽了村民义务的,若户口仍在本社,应参与分配一定的比例。三、由于目前土地款分配的法律法规尚不明确,只有在村民自治的情况下进行协商分配。各地各社的情况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在照顾各种人群的利益上寻找平衡点,这个平衡点就是划分一个较为合理的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