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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强拆取消以后,遇到达不成协议被征收户应怎么处理?
提问者:
提问时间:2014-12-25 15:03
问题分类:交易 > 迁地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强拆取消以后,遇到达不成协议被征收户应怎么处理?
新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的模式,采取的是司法强制,即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及面积等材料。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应做到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平心气和的算清帐,力争把强拆的户数减少到最小,借此也希望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社会的发展和XX的建设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为了共建我们美好的家园,为了决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让每个小区的居民都能按时回迁,希望那些想通过拆迁一夜暴富的人,能够理智地思考问题,能舍小家为大家,共同把我区建设的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