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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可以转让吗,交易过程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谢谢!

提问者:02104  |   提问时间:2014-07-09 11:15:44  |  问题分类: 交易>办证过户 


问题描述:

小产权房可以转让吗,交易过程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谢谢!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chenty | 回答时间2014-07-09 11:16:53

    可以转让。目前不能办大产权证,“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  
    能买卖,过户通过乡镇政府并交纳相关费用,买卖需一次性交纳房款,不能贷款。当然也就不能到银行做抵押贷款了。  
    性质: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购买(07年6月下发的政策);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最好不要购买)。 
    如果不好区分,个人建议购买房龄在07年以前建成的二手房,并最好靠近城镇且远离耕地。 
    毕竟中国小产权房或达60亿㎡。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俊奇不久前表示,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应在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区分情况的基础上,采用分类、分步骤的方式依法妥善处理解决。
    专家建议:集体与国有土地应"同地、同权、同价
    “在符合土地规划的前提下,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应‘同地、同权、同价’。”2月3日,在由天则经济研究所和郑州大学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的《土地管理法》修法建议研讨会上,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教授如是表示。据悉,《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近日已上交到国务院法制办。
    蔡继明表示,土地制度的安排应有助于城市化进程,“同地、同权、同价”能够保护农民的利益,能够加快推进城市化。
    郑州大学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沈开举在研讨会上也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他在《关于〈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若干建议》中提到,无论是城市规划区内,还是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都可以入市交易。他说,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有国家才可以通过权力的行使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且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改变只有一条“通道”,即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所有者既不具备购买国有土地的权利,也不具有出卖自己所有的集体土地的权利。这即是人们熟知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残缺”和两种土地所有制的不平等。“这既不公平,也不合法。”
    沈开举表示,既然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平等在1982年时已经为宪法所确认,那就应当尽快删除《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法》等法律中关于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收才可以进入土地一级市场的违宪规定;尽快废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征用审批程序;尽快按照“同地、同价、同权”原则,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