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jtd0267 | 提问时间:2015-04-20 11:17:10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合同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ionglh | 回答时间2015-04-20 11:21:01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合同示范文本
立契约书人xxx(以下简称甲方)xx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xx市xx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前顷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
土地东部xx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xx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附图表于后。
第三条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
第四条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x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
第五条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第六条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30年为限。
第七条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役权(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