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承包户是2001年7月承包的鱼塘,村里给他从2002年开始算的,当时签订的是五年,2009年低都超期了3年没交钱,我们是2009年签订的承包合同,合同承包期是2010年1月1日开始,这时候原承包户还在合同法保护内有优先承包权吗?我们签了合同交了钱,原承包户开会时说自己没交钱,我们交钱之后又说自己交钱了,还在我们之前交的,没有合同,这时我们有承包经营权吗?
如果三年未交承包费,应当视为违约合同终止。若原承包方交了承包费,到期续包,同样的条件和价格是有优先权的,你这个事情应该找村委给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