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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咨询
提问者:0023316
提问时间:2015-05-26 09:15
问题分类:交易 > 土地合同
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划拨土地,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划拨土地是政府临时免费划拨给别人用得。没有期限。但会回收的。所以你与卖家签订合同后必须得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简单的说,政府有一块土地,临时借给卖家用,随时都可以回收。而卖家却把土地转让给你,而没有经过政府的同意。所以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