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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规划图上的基本农田都须算吗?

提问者:013112  |   提问时间:2015-09-21 16:57:22  |  问题分类: 热点专题>农业用地 


问题描述:

如题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13123 | 回答时间2015-09-21 17:07:14

    违法用地位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示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范围的,一般应当判定为占用基本农田。但需要注意的是,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中,可以多划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

    各地在划定基本农田时都相应多划了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因此,并不是所有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范围的建设项目都属于占用基本农田,需要具体区分情况进行判定: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交通廊道或者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未超出规划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照占用一般耕地进行判定,不视为占用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