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天我们村重新分地,部分人员因家里没有劳力,不愿再种地,自愿将自己分到的地出租于我家,共有18亩,我打算将地种植果树,现有以下顾忌:
1.村里说此次分地后,13年不动地,如种上树后村里再动地,势必我会有很大损失,怎样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2.此次动地,我需要与各农户签订合同还是与村组签订?怎样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