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073 | 提问时间:2016-02-24 09:08:35 | 问题分类: 热点专题>农业用地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qiuky | 回答时间2016-02-24 09:28:49
您好!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如水库、闸坝、堤埝、排灌沟渠等),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