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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问题

提问者:3484  |   提问时间:2014-09-04 10:28:08  |  问题分类: 交易>办证过户 


问题描述:

我2001年毕业后把户口落回原籍了,可村里一直没给我分地。前几年问村里要地,村委总是说没有地可分了,叫等等。可是现在都八年了,还没分给我地,每次问要地,村里都说土地30年不动产不分地。我最近想起诉村委会,请教几个问题:1、可以要求前八年个人应分土地产量价值费用吗?
2、30年不动产,我真要在等30年吗?30年不动产指的是什么?
村里原来留的机动地都包给其他人了,这部分机动地村委可以收回再分给我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yz | 回答时间2015-06-15 10:16:58

    1、“可以要求前八年个人应分土地产量价值费用吗?”:
    (1)你可以要求,但如果是村里确实没有可分配的土地,很难获得支持。
    (2)你起诉要求法院判令村委会为你分地?怀疑法院是否会受理。如果村里有地却不分给你:村委会侵犯了你作为村民享有的土地承包权,你可以起诉;如果是村里没地,同样很获支持。

    2、“30年不动产,我真要在等30年吗?30年不动产指的是什么?”:
    (1)不是“30年不动产”,而是土地承包(或延包)合同在合同期的30年内不变,这是国家的农业政策规定。
    (2)你不是“真要再等30年”:按《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村里应当留好机动地,这部分土地是预备分给新增人口的;而且如果村里有人退还了承包地、或者是全家户口转为非农业并迁到设区市的,其承包地村里的权收回;有人违反承包合同的约定而违法使用或改变土地用途的,村委会也有权收回土地:预留的机动地+收回的土地,可以用来分配给新增人口。
    (3)如果当初村里不留机动地:村委会做法违法或欠妥,但没有地可分,村委会不存在过错的,你告也难赢。

    还有,土地承包实行家庭承包,如果你家有承包地,不分给你地也不是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