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厅 特色农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农开发发〔2016〕18号

各市农委,厅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农业厅特色农业扶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2日       山西省农业厅

山西省农业厅特色农业扶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山西省特色农业扶贫行动方案(2016-2020)》,切实做好全省特色农业扶贫工作,根据厅党组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两长联系”工作机制

       (一)厅长联系市

       每名厅领导负责联系1个市(见附件1)。

       主要任务:从特色农业扶贫政策项目落实、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为联系市出谋划策,指导、协调和帮助解决特色农业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处(站)长联系(贫困)县

       每个处站联系1个贫困县(见附件2)。

       主要任务:参与指导和推进贫困县特色农业精准扶贫工作,发挥信息、人才、资金、政策和管理优势,指导贫困农民发展特色农业产业。

二、扎实推进七大特色农业产业精准扶贫

       (一)杂粮产业扶贫。由省技术站、种子站组织实施。

       (二)中药材产业扶贫。由省果业站、新农村处组织实施。

       (三)蔬菜产业扶贫。由省蔬菜站组织实施。

       (四)畜牧产业扶贫。由省畜牧局牵头,组织牧草站、生态站、繁改站实施。

       (五)水果产业扶贫。由省果业站组织实施。

       (六)农产品加工业扶贫。由省农产品加工局组织实施。

       (七)休闲农业扶贫。由省农产品加工局组织实施。

三、构建合力推动特色农业扶贫工作新格局

       (一)资金项目支持方面。争取国家财政及有关部委的产业扶持政策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加大贫困县产业扶持力度。研究制定贫困县产业扶贫资金倾斜政策。加大贫困县基本建设项目和综合开发项目支持力度,改善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强化产业扶贫资金保障。

       牵头单位:财务处、计划处、综合开发处;参与单位:厅产业扶贫办,相关产业主管处站

       (二)农民培训方面。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的培训力度,为每一户贫困家庭培养一名能够掌握1—2项先进实用技术的农民。指导全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参与对贫困农民开展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对贫困农民进行科技教育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围绕七大特色产业扶贫组建技术专家队伍,强化产业技术指导。

       牵头单位:科教处;参与单位:农广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心等单位

       (三)新型经营主体扶贫方面。引导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制定支持带动贫困户增收企业的倾斜政策。在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加大对贫困人口参与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吸收和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种(养)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或入股企业发展产业致富。

       牵头单位:加工局、经管局;参与单位:种植业处、畜牧局、经管站等单位

       (四)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完善贫困县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提升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能力。加快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推进山西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指导和扶持贫困地区“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推进贫困地区特色蔬菜、水果、杂粮产品出口贸易。

       牵头单位:市场信息处;参与单位:农产品安全中心、名优中心、国际交流站,相关产业主管处站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针对多数贫困地区农田基础设施薄弱、耕地质量总体水平较低的现状,省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优先满足贫困县需求,力求提升贫困地区耕地质量水平。

       牵头单位:计划处;参与单位:土肥站

       (六)精准帮扶方面。落实单位包村、领导包带和工作队到村、党员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的“两包三到”联动帮扶机制,帮助结对贫困村、贫困户明确精准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协调解决所联系的贫困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人事处;参与单位:机关党委等单位

       (七)政策支持方面。密切关注贫困地区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瓶颈性问题,研究提出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业的支持政策。向村官等基层干部普及特色农业扶贫政策法规等。

       牵头单位:农村处、法规处;参与单位:经管局、种植业处、畜牧局、农产品加工局、厅产业扶贫办等单位

       (八)项目监管方面。加强对农业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加强对特色农业扶贫项目的资金分配、项目建设和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监督,监督项目主管单位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对涉嫌违规的项目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牵头单位:项目监管处;参与单位:项目执行处站

       (九)纪律约束方面。发现纠正农业扶贫政策执行和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问题,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牵头单位:省纪委驻厅纪检组

       (十)宣传引导方面。搭建全省农业扶贫信息平台,及时公布省、市、县关于促进产业脱贫攻坚的政策信息,将贫困地区产业脱贫攻坚的好措施、好经验对外发布,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和支持全省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厅产业扶贫办;参与单位:宣传中心、信息中心等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牵头任务负总责,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各相关配合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要求,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合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总结报告。各牵头单位于每年6月、12月对所承担工作进行总结,交厅产业扶贫办汇总后报厅扶贫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按任务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严格督导检查。厅产业扶贫办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工作协调,及时跟踪各牵头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厅特色农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发现的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