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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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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8-08 17:37:14
来源:金羊网
关键字: 节约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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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全国土地日的主题为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这是国土资源部连续第三年将全国土地日主题定位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13 年全国土地日主题是“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2014 年全国土地日主题确定为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全国“土地日”的由来

        6月25日,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全国土地日的主题为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这是国土资源部连续第三年将全国土地日主题定位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13 年全国土地日主题是“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2014 年全国土地日主题确定为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 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 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什么是节约集约用地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为什么要节约集约用地

        我国的土地资源国情是: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从人均耕地看,全国人均耕地1.52亩,较1996年人均耕地1.59亩有所下降,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从耕地质量来看,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别总体偏低,中、低等耕地面积占耕地评定面积的70.6%。

        与此同时,我国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的现状还没有根本转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地耗不仅高于发达国家,而且高于一些新兴经济体国家,一些地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大幅下降,脱离了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据统计,目前我国城镇低效用地占40%以上,农村空闲住宅达到10%-15%。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约占全国城市建成区的11%。因此,我们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是什么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应该遵循四项原则:一是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二是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构建符合资源国情的城乡土地利用新格局;三是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节约集约用地有哪些主要制度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主要包括“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评价考核、共同责任”八个方面,被统称为 “节约集约用地八项制度”。2014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全面确定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方针政策;2015年的主要任务是加快节约集约用地各项制度的面上拓展,完善政策体系,全力推动落实。

●什么是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就是要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要位置,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具体而言,就是由粗放利用土地、经济外延增长转变为集约利用土地、经济内涵增长,将土地利用方式从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挖潜上来,实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党中央、国务院今年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矿产等资源”。

●“绿色城镇化”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并要求,认真落实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规模,增强中小城市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已经正式挂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什么时候施行

        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不动产”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和渔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我市产权登记职能统一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都有哪些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依法办理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我市何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4月1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率先在全省地市中挂牌,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全面启动。目前由于不动产权证与土地、房产证书记载要求不同,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工作的要求,我局将加快改造办公软件系统,同时与海洋和渔业局、林业局开展登记业务之间的衔接工作,待省统一印制不动产权证书下发和办公系统改造后,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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