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
12月27日,《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以153票赞成、1票反对、5票弃权表决通过。该决定自2015年12月28日起实施,试点地区在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7日表决通过的一项决定,中国将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分别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较好的地区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对于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权能、提高农民贷款的可得性具有积极作用。
2016年1月15日,人民银行组织分支行和金融机构召开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会议,对推进实施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日前,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试点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月15日,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和金融扶贫工作座谈会议。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要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主要目的是盘活农村土地资产,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
什么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对象和条件?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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