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金土地! 请
客服热线:400-855-6119  |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泉州试点开展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


 未收藏
作者:
更新时间:2014-07-07 18:54:10
来源:光明网
关键字: 土地流转 宅基地 农业用地
分享到: 更 多


泉州市试点开展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

         日前,我市出台新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风险金”)管理暂行规定。在去年8个县(市、区)各设立300万元风险金的基础上,今年新增鲤城区150万元,石狮市、晋江市各300万元,仍按市、县两级财政1∶2的出资比例设立,共形成3150万元的风险金资金。暂行规定试行至2015年12月31日。 

涉农贷款资金池高达6.3亿元

         涉农金融机构按风险金的20倍以上额度安排发放农业贷款,形成一个高达6.3亿元的农业贷款资金池。贷款对象为辖区内缺乏抵(质)押物的一般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的原则。鼓励开展农村耕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以及各类农业设施等抵(质)押贷款,试点开展农村宅基地、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所产生的贷款损失列入风险补偿范围。

单户最高可贷100万元

         贷款额度方面,原则上单户贷款额度在5万元(不含)以上30万元(含)以内,并争取占总贷款户数的80%以上,其他个别发展项目效益好、资金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额度,最高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担保方式方面,对缺乏抵(质)押物的贷款,涉农金融机构应创新担保方式,依托建立农户经济档案,按照“先建档、后评级、再授信”的原则,采用信用方式放贷,同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风险金执行贷款银行相应档次的利率,实行按月或季付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各地开设专户  资金专款专用

         风险金分别在相关县(市、区)涉农金融机构开立专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动态管理、专款专用。

         泉州市金融主管部门是管理风险金的专门管理机构。对经分类已认定为损失类贷款的,由政府和受偿银行按5∶5比例分别对贷款本金承担补偿金。以县(市、区)为单位风险贷款承担额最高不超过辖内风险金总额。

      我要投诉
注意:我们将处理结果发送至您填写的邮箱或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