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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意见:流转农地禁止建会所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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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4-12-10 01:15:01
来源:新浪
关键字: 土地流转 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改革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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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摘要如下:

5年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禁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行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

流转农地禁止搞非农建设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

培育专业化集约化家庭农场

        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发展多种形式农民合作组织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农民合作组织,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

建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度

        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改善农业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涉农专业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远程教育。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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