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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产权房治理新思路 对违规“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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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4-07-07 09:55:04
关键字: 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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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小产权房查处情况时建议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处理:建议应对六类情形小产权房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对于“已建未售”的小产权房小区或房屋,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房源范围。

        日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小产权房查处情况时建议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处理:建议应对六类情形小产权房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对于“已建未售”的小产权房小区或房屋,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房源范围。

        对此,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北京市关于分类处理小产权房的建议首次明确了小产权房治理的六条底线,并对“未建未售”、“已建未售”、“已建已售”三大类型小产权房区别对待,尤其是对“已建未售”的房屋可纳入公租房的思路既节省资源,又解决了这部分小产权房的出路问题,是目前较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明确底线违规“零容忍”

        北京市国土局、住建委建议认为应依法依规进行拆除的六类情形小产权房分别是:

        1、经检测鉴定,房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北京市有关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又不能采取可行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

        2、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的;

        3、占用土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

        4、占用公共道路、绿地、河道、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的;

        5、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的;

        6、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

        胡景晖认为,对这六类小产权房进行拆除实际上体现了城市整体规划和建设的六个底线原则,存在这六类情形的小产权房其存在本身对公共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占用和损害,予以拆除合情合理合法,理应“零容忍”。
区别对待“已建未售”可行性高

        在采访中,胡景晖表示,“已建未售”的部分小产权房本身有区位集中、便于集中管理等特点;另一方面,目前北京市市场上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来源非常有限,将这部分小产权房纳入公租房体系,既解决了部分小产权房的出路问题,又增加了公租房的供应量,一举两得。

        胡景晖认为,从宏观角度看,这一思路的实行目前不存在太多的法规方面的屏障,可行性较高。

        对于这部分小产权房纳入公租房的实施,胡景晖认为,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应该有三个方面。一是户型与公租房标准的匹配,部分户型较大的小产权房可能会需要户型调整、分割出租。二是部分此类公租房项目的交通可达性需要政府充分考虑,可以通过配套交通线路、轨道交通等方式保障公租房未来的交通情况。三是项目本身需要的生活、商业、娱乐等方面的配套设施等,也需要有相应的规划和引导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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