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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耕保和土地出让金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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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4-07-07 09:28:59
关键字: 土地管理制度 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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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东省政府获悉,该省发出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审计署土地出让金和耕地保护审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特别是作为土地出让主体、耕地保护责任人和这次审计直接对象的市县政府,要从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绩效、问题整改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记者6月14日从广东省政府获悉,该省发出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审计署土地出让金和耕地保护审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特别是作为土地出让主体、耕地保护责任人和这次审计直接对象的市县政府,要从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绩效、问题整改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包括:涉及土地出让收支、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文件、会议纪要以及决定事项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法规;土地出让收入是否全额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是否违规设置过渡账户,是否违反专款专用规定;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留用地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拨付使用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情况,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开发补充耕地省级补助资金、耕地开垦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储备指标转让收入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等。

  通知指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作为牵头协调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省发展改革委、财政、住建、农业、林业、地税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做好审计准备相关工作;省审计厅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通知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本地区的审计准备工作,对于自查发现的各类突出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审计机关和国家土地督察机关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和土地督察发现的问题,务必重点督查、认真整改。整改工作要于7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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