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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提问者:0023191  |   提问时间:2017-09-22 17:26:34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问题描述:

我们小镇某个区域在申报地契的时候,申报人(公务员)把申请资金卷走逃跑,造成了历史的遗留问题(一大片区域没有土地使用证),当国家下台的政策,可以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的时候(可以重新申报,我们错过了免费申请的时候),我隔壁的亲戚用心险恶,把我们的土地也划到了他的土地里,而且戏剧性地因为官司问题(欠别人钱不肯还),他的土地被法院冻结(物权法刚颁布的时候),因为他把我们家的地也划到了他的名下,现在我的家里地是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地契),也没有任何的官方证明我家就是我家,从来没有办过地契和房产证,请问怎么解决?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194 | 回答时间2017-09-22 17:26:34

    到国土局档案馆去查你们这块地的土地登记情况,按你说法,已经登记到你亲戚名下,如果登记还没超过20年的,向法院起诉,如果登记已经超过20年了,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你要能证明你的房子是你的,老房子的话可以去你市的档案馆查查有没有56年的土地证,如果有的话就能推翻你亲戚的登记行为,如果是之后的房子,可以查查有没有审批的批条,或者房子超面积的罚款凭证。或者你提起诉讼或复议以后,看当时你亲戚登记时的证据材料是不是伪造的。只要推翻了原来的土地登记,你就可以拿法院的判决或政府的复议决定去办不动产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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