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208 | 提问时间:2017-09-25 17:37:1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211 | 回答时间2017-09-25 17:37:11
首先,先回答“是不是”的问题,村民小组不是一级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问题。首先,司法方面有解释,具体不说了,是特殊的法人主体,可以参加诉讼的,其他方面土地法规都说得很明白了。村委会是否有权处置,看村民小组给予村委会的授权与自身管理方面,如果村委会没有证据的话,特别是直接的书证与物证,那就是侵权。不需要什么登记的证据,可以找当年土改、四固定、一二轮土地承包等特定时期的登记材料,土地承包证。如果承包证上写的是“村所有”,可以找出历史台帐、分地凭证和交承包费、土地税的凭据,证明小组有所有权。如果,以上都没有,可以由健在的当事人证明,实地的地界划分标志物证明,甚至可以从有几个村民小组的情况推导出来,反正有很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