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金土地! 请
客服热线:400-855-6119  |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您的问题或关键字 我要提问
土地登记审核中提到的出让和受让究竟有什么区别?

提问者:yuhl  |   提问时间:2017-09-30 16:20:28  |  问题分类: 交易>登记审批 


问题描述:

情况是这样:我近期看上一处房子,准备买,但担心是小产权,于是根据售楼的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内容在我们当地国土局网站上查他们的土地出让情况,其信息找是找到了,但是不太懂备注里“出让”“受让”“初始”“变更”的含义,谁能帮忙解释一下?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031 | 回答时间2017-09-30 16:20:28

    这个备注标注的有点不规范,作为业内人士我表示也有点没看明白。小产权的问题很好界定啊,我们一般将集体土地上面的那些按商品房样式建造并出售,办理不了土地证房产证的叫做小产权房,另外一些属于国有土地,但是原定用途非住宅用地,却用来建商品房出售的,也算小产权。初始表示这是该块地第一次办理土地证(如建筑物完工后申请办证),变更即原来有土地证,现在对土地证上的所有者、使用者、面积、地址等信息进行变更所进行的登记。变更中包括房屋和土地的买卖,买方就是受让方,卖方就是出让方,不过这个出让和受让应该和网页上的备注内容不完全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