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006 | 提问时间:2017-10-09 17:28:38 | 问题分类: 热点专题>商业用地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007 | 回答时间2017-10-09 17:28:38
没有。你的拿地行为和国土局的批地行为涉嫌违反程序。一般来说,先报建,再批地。因为我们国家建设部和国土部是分开的,因此很多城市规划和土地也是分开的,存在不少打架的情况。所以,从程序上说,要先规划,再批地,当然实际中很多是反着来的。解决办法:改规划、退土地或改建商业项目(增加容积率?配建住宅?商住项目?土地年限、价格?都有商量余地),无论哪种,都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