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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村宅基地买卖问题?

提问者:0023008  |   提问时间:2017-10-16 17:20:45  |  问题分类: 热点专题>宅基地 


问题描述:

本人老家农村,同村有一家想要出售宅基地,包括上面的所有建筑。父亲想要买下,网上查找的信息很乱,有说本村人可以互相买卖,有说买了也不能过户。假如要购买,是否可以把我的户口从本家迁出,另立户口,过户到我的名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第二条第11小条如何解释?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067 | 回答时间2017-10-16 17:20:44

    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法律没有禁止,只是一旦村民将房屋转让他人后,那么将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并且只能转让给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如果你家已有宅基地了,就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了,那么,买卖的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当然分户后再买是可行的,但前提是能成功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