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未造房子有补偿标准吗?
提问者:0023008 | 提问时间:2017-10-16 17:20:56 | 问题分类:
热点专题>宅基地
问题描述:
家中96年取得 两块宅基地,村委划拨,属于城中村,00年打好混凝土地基,未造房子,五分四厘=0.54亩=666.67平方米/亩×0.54亩=360.0018平方米。总计有720平米。目前政府要征用该地块,给一万六千一块地的补偿费。但周边房价是一万六千到两万一平米。目前对该补偿标准无法接受,有同样情况的居民有30户左右。已经造了房子的居民给予的补偿是拆一还三,就是拆一栋占地360平米的房子给予最高1080平米(每一人无偿补偿40平米 大龄未婚青年有80平米,超出人头按照5000一平米的内部价格购买)的商品房补偿(不是安置房,70年产权的商品房)。不要拆一还三房子的给予40+8万每人补贴。按人头40平米一人补房子。因为经历房价上涨,原来该地区房价均价7000,现在是15000-20000.具体需要了解的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