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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分红问题

提问者:05550  |   提问时间:2014-11-06 10:45:20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流转 


问题描述:

村里把土地卖了,有农村户口的分了一百万的红。
居民户口的原村民没有分到一分钱。(居民是以前国家统一进工厂上班的时候转的,不存在自愿问题,一锅端的)
请问是否合理,有没有什么条款明确指出了。
比较是大家都祖先留下来的东西,现在就少数人分了。卖的就是地,也不是靠发展的什么产品。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ihz | 回答时间2014-11-06 10:5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流转的受益者应该是具有农村户口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