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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纠纷

提问者:05588  |   提问时间:2014-11-10 15:35:21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流转 


问题描述:

因年龄问题,我的父母亲在1994年后陆续把10余亩土地让给村人耕种,二轮承包时也由对方承包,但对方和我父母均未在承包书上签字,现在我父母还可以把土地要回来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ihz | 回答时间2014-11-10 15:41:47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作了明确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第三十六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这些规定,对承包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作出了保护。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其中包括,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这些规定是对承包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限制。
    基于以上的规定,我个人认为:二轮承包时也由对方承包,对方未在承包书上签字,只能说明承包人与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不完善,你父母无权要回已让出的土地。如果你父母要地,只能找村民委员会或本集体经济组织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