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710 | 提问时间:2014-11-13 08:28:13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angtt1 | 回答时间2014-11-13 08:37:46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应依照以下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行员会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的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