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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提问者:05627  |   提问时间:2014-11-13 09:50:02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流转 


问题描述:

详细些!详细!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ihz | 回答时间2014-11-13 09:53:08

    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  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
    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户签字代表农户的真实意愿。
      四、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
    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0、“鉴证机关签章”必须在对签订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后进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