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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法院不受理,也不给出《不予受理裁定书》,怎么办?

提问者:05658  |   提问时间:2014-11-15 11:50:52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流转 


问题描述:

希望得到解决!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ihz | 回答时间2014-11-15 13:34:39

    实际工作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处理办法,首先是村、镇调解,再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人民法院就会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你申请仲裁时是免费的,并且都是了解农村情况的人员组成,对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是有好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你对照你的纠纷案件,是不是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