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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分批次有什么程序?

提问者:071486  |   提问时间:2014-11-21 17:04:36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开发 


问题描述:

城市分批次有什么程序?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aofy | 回答时间2014-11-21 17:14:28

    分批次征收土地,是与以具体建设项目为由征收土地相并列的另一种土地征收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分批次征收土地是指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了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而占用土地时,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的土地征收方式。在分批次征收过程中,并没有具体的建设项目。分批次征收之后,由市、县人民政府自主决定供地方案,不需要再将供地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要求,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2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2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