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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保护用地

提问者:013334  |   提问时间:2014-11-27 15:18:2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问题描述:

我老父亲在1983年自建一幢房子,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齐全,由于年代久远,想把旧房拆了建新房。但在报建时国土局告之我们旧房所在的土地为农业保护用地。我们手续齐全,25年前都以建房了,怎么会无缘无故变成了农业保护用地。请问我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解决的有加分! 现在国土局的说法是把旧的房子拆了再去报建,到了建委,建委的说法也一样。但我担心把旧房拆了之后他们反口怎么办?他们说你拆了之后就立刻打报建批复给我。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好?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engww | 回答时间2014-11-27 15:18:41

    他们的这种解释是不对的,因为你的说有权证书齐全,你可理解是对的,现在有两种解决方法;1、如果国土局不批准,可以要求他们做出合理的解释,如果不能合理解释,又不给审批,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如果他们能够合理的解释出该地块的历史变革过土地性质的变化,那么,即使不审批,你可以要求相应的补偿,类似于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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