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13128 | 提问时间:2014-12-12 17:11:29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开发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aofy | 回答时间2014-12-12 17:16:04
一是城乡土壤污染环境风险不同。同样的污染,会因其被人接触的方式不同而产生不同影响。城市土壤受到污染后,可能通过皮肤接触、呼吸、饮水等途径危害人体健康;而农村土壤受到污染后,不仅同样能通过上述途径危害人体健康,还可能产出含有污染物的农作物,构成对食品安全的巨大威胁。
二是城乡环境执法能力水平不同。相比城市,农村许多企业的排污行为更加缺乏执法者的监督和管理,以致肆意排污,严重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加强对污染责任的追究,将可以给予更强的震慑,消除其违法排污的侥幸心理。
三是城乡政府对修复的支付能力不同。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工作起步很晚,2004年之后才在京、沪、渝等大城市开展,其中大部分修复项目都未进行污染追责。由于房地产市场高歌猛进,地方政府土地交易的收益就能解决修复资金问题。于是,追责索赔就显得“既麻烦又无必要”,被一再搁置。而在远离土地财政的农村,巨大的资金缺口无从弥补,追责变得必要而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