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6990 | 提问时间:2014-12-13 08:32:52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angtt1 | 回答时间2014-12-13 08:38:19
第一,要处理好稳定土地承包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关系。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能在农民的承包地上打主意,更不能把农民的承包地收回来归大堆。
第二,要正确处理好农户承包经营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关系。人多地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业劳动力只有大规模转移到二、三产业后,才有可能逐步发展土地的规模经营,而这种条件在现阶段的绝大多数农村还并不具备,因此,决不能不顾客观条件和农民意愿,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强制推行土地规模经营。
第三,要处理好大规模土地整治和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一些地方为了改善生产条件、发展农业生产,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整治,使耕地面积扩大了、连片了,便于大规模机械化作业。但仍然应当坚持分户承包、家庭经营,集体主要是在土地整治中发挥统一组织、在生产中发挥统一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