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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的国土局的职能有哪些?

提问者:6067  |   提问时间:2014-12-18 08:47:26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问题描述:

县级的国土局的职能有哪些?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angtt1 | 回答时间2014-12-18 08:50:13

    (1)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耕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报省、市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查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

      (3)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调处各类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拟定全县耕地特殊保护政策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农田保护、

      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土地复垦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

      (6)拟定全县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 储备的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机构改革资格,确认和备案土地使用权价格。

      (7)负责全县国家重点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8)拟定全县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对全县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情况定期督察;按照县水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和核定的取水限量,负责全县用于商业经营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的企事业单位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审核及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待业管理、审查、上报地质勘查成果;按照规定监督管理矿业权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9)承担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10)草拟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实施地下水动态监测,保护地质环境;划定并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

      (11)参与拟定全县国土资源有关资金、资产方面的政策,依法负责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县财政拨给的地勘费、行政管理经费、国土整治等费用的使用情况;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

      (12)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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