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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合同

提问者:051112  |   提问时间:2014-12-23 10:55:48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流转 


问题描述:

我把村里的交行地转让出去了、 我们自己签的合同。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3年。3年过了村里没有领导。这个土地就没人管了 我把它转让给别人了。去年选举有书记了 大队要把这些地收回去、从新交行。那人不想要这个地了 让我们把钱退还。我没还 。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会输还是赢?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ihz | 回答时间2014-12-23 11:00:02

    你将土地转让给他人是不合法的,村里后来收回土地,合同违法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那人如果不知道你的土地使用权是三年并且超期,让你退钱是正当的,如果知道超期,那么,你应当退还实际合同履行日期之后的部分,即:从你与他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大队收回之日之前部分可以不退,没有履行的部分你要退还给那个人。所以你想全部不退还是不可能的,如果那人一口咬定你没有告诉他承包期已经过期,有可能你要全部退还给那人,或者要承担虚假签订合同的后果赔偿那人的损失。(如:土地投资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