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金土地! 请
客服热线:400-855-6119  |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您的问题或关键字 我要提问
农村土地流转

提问者:051198  |   提问时间:2014-12-25 13:43:22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流转 


问题描述:

我家承包3亩山地,被村委征回,签订了一土地流转合同,每亩赔偿300元,赔偿至土地调整适时止,请问国家有关这方面的政策,并且我家这种补偿合理吗,
谢谢
土地调整适时什么意思,再就是村委有权将这土地卖给其他人嘛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ihz | 回答时间2014-12-25 13:45:15

    《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流转采取依法有偿、自愿协商的原则,我想你们既然签订了流转合同,想必你是同意将土地流转给村委会的吧?关于赔偿的问题大法里面没有细说,主要是你们采取协商解决。
    土地适时调整一词,我想就《土地承包法》是这样理解的,我国的二轮承包是从1998年开始的,将于2027年底终止,明确要求土地关系要长期稳定30年不变,如果你们一直不做土地调整的话,那你的适时就要等到这一轮合同到期后了,而在《土地承包法》出台后各省先后都出台了有关《实施办法》里面应该有:“大稳定、小调整”一补充,所以我想关于村委会说的这种适时应该就是你们村组“小调整”的时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