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1112 | 提问时间:2014-12-26 16:20:29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开发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aofy | 回答时间2014-12-26 16:49:44
(1)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按下列规定执行,1)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
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注:单位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3)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以下费用: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