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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699 | 提问时间:2014-12-31 08:35:4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angtt1 | 回答时间2014-12-31 08:38:29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说,如果村民另择新址建房的话,就要把原旧宅基地收回村集体所有。而且申请新建的宅基地面积控制在80-120平方米内,如果是利用旧房拆建或者利用荒坡地、村内空闲地建房,则每户最多只能申请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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