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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收益征收和管理的主体是谁?

提问者:0023321  |   提问时间:2015-01-16 17:00:28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问题描述:

国有土地收益征收和管理的主体是谁?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iexuan | 回答时间2015-01-16 17:09: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即国务院55号令)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01]23号文件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土地出让金的主管机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机关,土地出让金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后全部上缴当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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