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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出让金的相关问题

提问者:01356  |   提问时间:2015-01-20 11:55:42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开发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想和一**部门合作建房,土地性质是划拨地,我们需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吗?如果要,标准是多少?建成的房子可以出售吗?是正规产权市证吗?谢谢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aofy | 回答时间2015-01-20 13:41:35

    根据区国土局《关于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有偿使用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涪国土发[2010]83号)规定,居民住房交易过程中,房地产证中土地用途为划拨的应转为出让,并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若是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拆迁安置还建住房、移民迁建安置住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资住房等,按照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级别对应的基准地价的10%乘以住房建筑面积计征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