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chenty | 提问时间:2014-08-08 10:23:53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3288 | 回答时间2014-08-08 10:24: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再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综合用地可能包括部分为住宅,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这样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不经过审批,交纳费用后自动续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期满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续期,据了解通常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批通过之后方可续期,并交纳一定的费用。
另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一、关于标定地价与缴纳土地出让金额的测算(一)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的计算公式为:
补交土地价款(元)=标定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10%)×上市房屋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
土地用途原则上可以变更,但需要经过合法程序的申请与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未经批准而改变土地用途,则土地性质和年限仍然按照原土地证为准,如果按照合法程序进行了变更,则以变更后为准。如果该项目进行了土地使用权变更,则应取得新的土地证。购房者在购买时,需要注意签订合同时关于土地的信息应该与现有的土地证上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