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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座落在市区,现要转为商业用地,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该记入无形资产?

提问者:X695  |   提问时间:2015-03-24 10:47:12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开发 


问题描述:

公司座落在市区,现要转为商业用地,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该记入无形资产?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ull | 回答时间2015-03-24 11:17:15

    你们市区的地在补交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应当将出让金金额资本化,计入到无形资产的价值中去,同时相应调整摊销额。而后,这块地,又要建商品房并对外销售,那么在做出决定之月起,该土地停止计提摊销,等开始投入到建造商品房动工时,将该土地价值,从无形资产中转到“在建工程”或是“开发产品”科目中,最终土地价值将形成商品房的成本。

    其次,对于你们在市区外购买一块地,并在土地上新建厂房,土地仍然实际支付的地价款与必须要的相关费用以无形资产入账,以后在其上新建厂房,土地仍以无形资产核算,厂房以固定资产核算,二者分别核算,分别计提摊销与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