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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审批程序?

提问者:DY3107  |   提问时间:2015-05-19 08:47:24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流转 


问题描述: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zf | 回答时间2015-05-19 08:53:12

    一、审批条件:
     
      (1)已领取土地证的出让土地:
     
      ①使用单位或个人同意转让土地使用权,并经主管单位、本单位职代会或董事会同意;
     
      ②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划拨土地:
     
      ①使用单位或个人同意转让土地使用权,并经主管单位、本单位职代会或董事会同意;
     
      ②已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
     
      ③按有关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交土地出让或者以转让所获收益抵交土地出让金。
     
      二、申报材料:
     
      (1)个人:
     
      ①申请表;
     
      ②土地证;
     
      ③地价评估资料;
     
      ④转让双方夫妻身份证;
     
      ⑤卖契;
     
      ⑥需改变用途的须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2)单位:
     
      ①申请表;
     
      ②土地证;
     
      ③地价评估资料;
     
      ④卖契;
     
      ⑤规划总平面图;
     
      ⑥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
     
      ⑦转让双方股份章程;
     
      ⑧国有资产需有国资或主管部门意见;
     
      ⑨需改变用途的须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三、审批程序: 受理→审查(地价评估)→签订出让合同→批准发证。
     
      四、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分宗或并宗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