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我想问下,耕地三十年的承包期限要怎样才算合法?意思是,一:村主任签字盖章就行。二:村两委会议通过。三: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要是承包三十年必须通过村名代表会议,那我如果把承包期限缩短,例如十年或是十五年,只要通过村两委会议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