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012 | 提问时间:2015-11-24 14:43:07 | 问题分类: 农业相关>耕地保护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aiyj | 回答时间2015-11-24 14:45:49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这一规定,基本农田一般不准占用。
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1)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2)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批准,可以占用基本农田;
(3)占用基本农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手续,并经国务院批准。省级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无权审批占用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