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土地流转?
2000年春,我与同村其他4位村民外出打工,走之前将村里分给的承包地(每户约1.5亩)无偿让给村民李某耕种,说好由他负责为我们缴纳农业税。20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经大家一起协商,李某同意每年给我们每户玉米300斤,作为使用土地的补偿,土地继续由他耕种。

近几年,土地效益越来越好,我们打算回乡种地。2010年初,我与其他4位村民找到李某,要求他返还承包地。李某以当初没有约定使用期限,应认定是无限期使用为由,拒绝返还承包地,只是同意给我们提高一些补偿,但双方对补偿标准一直没谈拢,这一拖就是5年。今年春节过后,我们再次找到李某要求他退还耕地,并赔偿耕地使用费,不然就去法院告他。李某说,退还耕地可以,但当初没约定耕地使用费,因此不同意给我们补偿。对此,我们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