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229 | 提问时间:2017-01-05 10:03:26 | 问题分类: 其他问题>本站相关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uln | 回答时间2017-01-05 10:09:30
城市经营性用地的相当大部分为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着。其中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对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
处置土地使用权应当严格按下列程序办理:1、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2、地价评估结果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3、签订合同与变更土地登记。